关于共和圩镇公交站工程立项的批复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共和圩镇公交站工程立项批复的函》及附件资料收悉。为改善共和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申请实施共和圩镇公交站工程项目。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共和圩镇公交站工程(广东省投资统一代码:2018-440784-54-01-002634)。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共和圩镇公交站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鹤山市共和镇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使用标准住人集装箱建设200平方米车站用房,车站顶棚为膜结构。车站内道路硬底化及局部场地硬底化,硬底化面积为2600平方米。车站周边边坡处理及设置排水沟。车站内铺设人行道约51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2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53万元,设计、监理、预算编制、招标代理等其他建设费用约25万元,预备费约22万元。
五、项目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实施,建设期限为6个月。
七、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范围。
八、项目在工程设计和建设阶段,应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选用节能材料,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此复。
2019年1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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