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宅梧镇佛坳水库
除险加固工程的批复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送来《关于鹤山市宅梧镇佛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申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水库安全、充分发挥效益,同意实施鹤山市宅梧镇佛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84-76-01-846108)。项目建设地点为鹤山市宅梧镇双龙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1、坝体充填灌浆,新建坝体上游C25砼护坡;2、溢洪道进口段采用C25砼加固底板,拆除重建溢洪道挑流鼻坎;3、新建输水涵管放水塔,C20砼排水沟。
三、项目总投资645.37万元,其中:勘察费和设计费74.9万元,建安工程费487.97万元,监理费19.32万元,其它费用63.18万元(其中:预备费30.73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32.45万元)。
四、项目由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建设。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9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自筹。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此页无正文)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共投资股 2019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鹤山市宅梧镇佛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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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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