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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宅梧镇青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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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送来《关于鹤山市宅梧镇青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申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水库安全、充分发挥效益,同意实施鹤山市宅梧镇青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84-76-01-846106)。项目建设地点为鹤山市宅梧镇上沙。

二、项目建设内容:1、土石坝段坝顶右岸充填灌浆,溢流堰堰顶及两侧岸墙进行固结灌浆;2、重建建发电输水涵进水口和灌溉输水涵进水口。

三、项目总投资475.83万元,其中:勘察费和设计费56.33万元,建安工程费358.42万元,监理费14.19万元,其它费用46.89万元(其中:预备费22.66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24.23万元)。

四、项目由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建设。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9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自筹。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