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进南路(鹤山大道-过境路)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你单位现报来《关于审核前进南路(鹤山大道-过境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附件资料。经我们研究,批复如下:
一、完善鹤山市道路网建设的需要;促进鹤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交通量迅速增长的需要,市政府已同意该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84-48-01-803222。
项目名称:前进南路(鹤山大道-过境路)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建设地点:鹤山市前进南路(鹤山大道-过境路段)。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道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起点K0+000为鹤山大道,终点K1+933.08与规划过境路相交,设计全长约1933.08米,道路宽度为50米,采用双向6车道,道路沿线有平交路口3处,分别与东西走向的鹤山大道、凤盈西街、规划过境路辅道平交相接。南北纵向道路横断面设置为3m(人行道)+6m(非机动车道)+3m(绿化带)+11m(机动车道)+4m(中央绿化带)+11m(机动车道)+3m(绿化带)+6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50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消防给水、交通、照明、绿化、综合管廊、拆除等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13711.72万元,其中建安费9572.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81.98万元,预备费用957.25万。
四、项目建设期限:2018年7月动工,2019年8月全部完工。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和建设阶段,应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选用节能材料,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全部资金以市财政局政府性基金中解决。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投标。《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市城管局2018年度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鹤府复【2018】31号)、鹤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鹤山市前进南路(鹤山大道-过境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的意见复函》、鹤山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784201700234号)。
九、项目纳入鹤山市2018年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此复。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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