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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鹤山市共和黎明实验学校教育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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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合理制定鹤山市共和镇黎明实验学校教育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规定,依据成本监审情况,同时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广大市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局拟对共和镇黎明实验学校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项目

现行标准

拟调整标准

调整幅度

小学学费

5500元/生.学期

6750元/生.学期

22.73%

初中学费

6100元/生.学期

7400元/生.学期

21.31%

住宿费

1500元/生.学期

1900元/生.学期

26.67%

  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市发改局价格股。

  电话:0750-8803132

  电子邮箱: jfgj@heshan.gov.cn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

  邮编:52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