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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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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鹤山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文件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个人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明确由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开展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各股室落实各项任务。积极研究、部署本局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困难,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一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改革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机构,2023年法律顾问机构参与我局一次重点工作和一次重大项目决策,为我局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三是落实各项监督制度,2023年我局共承办鹤山市“两会”建议提案21件、江门“两会”建议提案37件,其中《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的建议》最近获评了鹤山市人大常委会推荐给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的优秀案例。

  (三)落实行政执法管理三项制度,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省、市年度宣传重点要求以及我局实际执法工作要求,梳理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的普法宣传工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备案审查等有关工作规定,对主题教育等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成《鹤山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备案审查等。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进行答复,2023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答复办结。无行政诉讼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0名公职人员持执法证上岗,组织19名领导干部参加本年度行政执法证考试,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管理。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通过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集中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法治思想的学习,对《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进行学习,不断深入学习《江门市文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积极邀请保密、党内法规、党史等领域专业人员开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在线学法考试,我局参考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0%以上。

  (五)落实责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信用建设一是积极开展信用宣传,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活动17场次,印发宣传单张、海报、宣传品超10000份。线上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暨信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参加人数超过8000人。二是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通过媒体发布信用修复指引,累计完成信用修复692宗。三是强化信息归集,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积极完善各项信用基础数据信息,累计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超过20万条,归集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信息超过7万条,归集部分公共事业(水费、燃气费)缴费信息超过4万条。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于2023年6月跃升至全国县级市127名,广东省内县级市(20个)中排名第1,并在省发改委发布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7月各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及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情况的通报》中得到表扬。

  2.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累计回收问卷6159份,收集市民意见1765条并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梳理问题意见并发到相关单位进行对照整改,向社会公众发布《关于开展鹤山市政府部门工作“不满意度”问卷调查的公告》开展政府部门工作“不满意度”调查工作。开通“0750-12345转营商环境企业服务专线”、“0750-12388”两条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直通电话热线,共同推动企业咨询诉求“一次性答复”、求助投诉“一揽子受理”。联动做实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用好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制定“特约监督员”履职清单,开展“政务体验官”监督员体验活动,多条渠道累计收集到问题线索近100条,所有意见办结率达100%。

  3.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落实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及时向群众、向企业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堵点难点问题,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1-9月,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93个省市重点项目全力加快建设步伐,共完成投资128.82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95.3%,超过时间进度20.3个百分点,排名江门第3。

  4.聚焦“双碳”目标推动节能降碳工作。加大《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节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宣传83场次,在鹤山发布等媒体发出节能倡议6次,组织3期节能宣传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对25家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创建节约型机关。

  5.依法加强保价稳供。一是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做好价格应急调控工作。切实做好常态化价格监测工作,监测人员每天到部分农贸市场、超市及药店等,实地巡查了解粮油肉禽蛋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以及防疫医药品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供应及价格情况。二是完善民生兜底保障,落实价格临时补贴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严格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发放低收入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6.紧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督导力度,2023年累计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8场次,粮食物资系统检查76次,全面压实粮食、电力、油气输送管道、轨道交通、人防等领域安全生产责任。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人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四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结合2023年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计划制定法治工作年度工作要点、年度普法计划等,并对推进情况加强跟踪,同时针对短板、弱项,抓好谋好、系统性推进、抓出实效。

  (二)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粮油管理办法、节能监测等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确保监管事项全面落实。抓好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制定的政策的公平性。

  (三)继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全覆盖机制;完善信用信息的归集机制,逐步完善公共事业缴费信息、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等数据归集;加强政务诚信考核。

  (四)抓好普法宣传。按照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用好每个时间节点,有序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