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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土地使用年限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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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聚焦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关键环节,通过延长工业用地年限、优化市镇收益分成、强化全周期监管等举措,实现“制度供给+利益共享+效能提升”,切实破解土地资源低效利用难题,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要素保障。

  一、机制创新破解难题,释放土地要素改革红利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部分工业用地存在“年限短、周转慢、效益低”的特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年限达到后,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结合我市土地开发的实际情况,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用地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市财政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工业用地延长年限工作通知,明确延长工业用地年限的适用范围、补缴地价款的标准、办理流程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积极构建关于工业用地的“弹性年限+增值共享”政策体系。通过延长工业企业的土地使用年限,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增加生产规模,促进企业安心谋发展,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产业。自政策实施以来,已为沙坪街道、鹤城镇的3家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受让面积共70,000m2,新增财政收入1,489万元。

  二、市镇联动利益共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为调动各镇(街)推进工业用地年限延长工作的积极性,市财政局结合市本级和各镇(街)的财力情况,推行“市级统筹+镇域自主”的均衡收益分配机制,精准落实“强镇扩权”改革工作要求。对于工业用地延长年限产生的收益,市财政局一方面强化对镇(街)的财力支撑,严格执行工业用地补缴价款市镇5:5分成政策,促进相关镇(街)将分成资金用于镇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有效增强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为深化城乡融合,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鼓励镇级收益优先投向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和村集体增收相关项目,努力打造“土地增效—镇村增收—民生改善”良性循环,增强土地出让收益对镇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对于市本级的分成收益,市财政局加强统筹使用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产业基础设施等方面。

  三、示范引领全域提升,打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样板

  在改革示范过程中,我市选取了鹤城镇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通过延长2家企业用地年限盘活存量土地,提升现有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其他镇(街)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后续扩大改革规模奠定基础。在鹤城项目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市范围推广“弹性年限+增值共享”工作模式,鼓励各镇(街)加强本地建设用地年限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形成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土地增效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工作。同时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市镇联动机制,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共同推进县镇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鹤山特色的县域发展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