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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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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财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提高执法队伍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助力鹤山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一方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财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各项部署,结合《鹤山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另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精神,让财政干部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应将其与日常财政工作有机融合,推动法治财政迈出新的步伐。

  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方面,贯彻落实《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法治鹤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鹤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以建设法治财政和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严格贯彻《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开展财会监督、健全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另一方面,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体系,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并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机制,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督促相关股室深入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

  三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市财政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法治宣传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方面,组织局普法宣传队成员在市新升苑公园等群众活跃的阵地开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进社区宣讲活动等多场次的法律宣传和交流活动,旨在通过了解群众反映的热切问题,认真听取民意,广泛宣传政策,从财政服务保民生、依法理财促发展等方面着手,将政策送进社区,切实为群众解难。另一方面,通过电子显示屏、内部通知专栏、宣传栏展板、微信和粤政易工作群等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向社会公众传播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和应知应会清单的要求,压实普法责任和工作任务,及时督促落实,确保法治宣传取得实效。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深入落实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要求,坚持把法治财政建设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行动和指南,努力实现法治思维和财政管理的深入融合,为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