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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促效能,财政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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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作出了明确部署。市财政不断拓展国有资产管理思路,坚持“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原则,通过全覆盖、全口径、全流程“三全”工作法推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统筹好财政资源,摸清资产家底,夯实管理基础。

  一、落实全覆盖要求。建立财政、交通联合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通过制定具体方案计划,明确进度时限和工作要求,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农村公路形成的公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开展专项清查,科学合理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公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并严把审查关口,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审核每项公路资产是否落实到具体的管护单位,摸清我市公路资产底数,明晰公路资产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建立公路资产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公路资产不重不漏,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

  二、推进全口径管理。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全面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算和管理范围,做好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掌握国有资产存量、结构、分布等情况,提高资产核算效率和精确度,深入分析国有资产管理在保障单位运转、支持事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有效利用资产、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奠定工作基础,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效率。

  三、加强全流程监管。健全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清查、收益管理,产权登记、界定、纠纷调处,以及监督检查于一体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规范办公用房购建装修、机动车辆和办公设备购置等行为,实现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控制。优化固定资产移交、报废、盘亏等流程,改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票据开具及缴款方式,并要求固定资产报废需联系第三方机构出具无法继续使用的证明,促进资产处置更加严谨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