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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助力老旧小区换新颜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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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鹤山市持续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环境条件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缺失的达到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升级改造,到2020年底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9个。2021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全市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1个,涉及居民5479户,改造面积约6.88万平方米,目前均已基本完成改造,老旧小区改出新面貌、焕发新活力,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一、分类施策。根据江门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鹤山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施改造,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结合小区特点,重点支持“基础民生类”、适当支持“功能完善类”、政策支持“综合提升类”改造项目。其中,“基础民生类”改造项目涉及室外三线整治、建筑外墙治理等21类,“功能完善类”改造项目涉及健身活动设施、小区绿化整治等11类。同时,建设项目增加雨污分流、沥青铺设、口袋公园建设等改造内容,在改善生活环境的同时,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二、资金支持。按照“争取上级资金、保障本级资金”的思路,市财政局在保障资金来源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上级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申报文件,把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纳入鹤山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将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打包整合为“鹤山市老旧小区及智慧停车场改造项目”,积极申报政府专项债券和上级补助资金。2020-2021年,鹤山市老旧小区及智慧停车场改造项目成功获得省专项债券资金53,000万元,中央、省和江门市专项补助资金3,055万元,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此外,2021年市财政局安排资金150万元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高居民出行便利性。

  三、项目整合。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文明城市创建、小城镇提质增效和垃圾分类等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深入研究各项工作内容,寻求“最大公约数”。文明城市创建方面,2019-2020年在创文资金中安排2,972万元用于小区楼道粉刷、破旧玻璃更换、破旧信报箱拆除(更换)和“三线”整治工作等,老旧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提升;宜居城乡建设方面,在小城镇提质增效工作中将民生设施工程与老旧小区改造“功能完善类”设计导则相结合,减少重复投入;垃圾分类方面,2021年获得省垃圾分类补助资金300万元,逐步为老旧小区配备分类垃圾桶,加大推广使用力度,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