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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迅速下达中央补贴资金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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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针对今年以来农资价格较快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补贴。农业是稳民心、安天下的产业,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结合财政职能作用,迅速部署、紧抓落实,保护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发展。

  一、做好资金下达,保障农民收益。根据上级补贴资金总量,市财政局迅速下达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92.65万元给镇(街),认真做好资金安排,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本次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对2021年早稻实际种植者实施全面补贴,对2021年春播玉米、甘薯和大豆种植面积5亩以上(含5亩)的实际种植者实施补贴,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的增支影响。

  二、做好宣传指引,明确发放流程。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鹤山市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强化宣传发动,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明晰申办流程,由符合补贴要求的种粮者据实申报种植面积,由村委会填写登记清册并核实上报,由镇政府(街道办)审核汇总,并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做好资金发放,根据全市补贴面积,综合确定补贴标准,抓紧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手中。

   三、做好督导检查,严格资金监管。为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实现稳定农民收入目的,市财政局明确资金拨付指引,强化资金审核监管,并要求镇(街)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告公示等操作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督导检查,利用大数据辅助核对,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签字确认到户,真正发挥政策效益,不误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