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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化于行开新局,鹤山市财政收入一季度实现“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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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1年开年以来,市财政局通过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全市“一盘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加强收支管理,优化预算执行,全力以赴抓收入,有保有压控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一季度实现“开门红”。

  一、收入稳增长,实现“开门红”。受益于经济平稳回升,非税资源排查摸底力度加大,国有资产有效盘活,以及上年同期低基数的影响,1-3月市库税收收入50,088万元,同比增长26.3%,除增值税受巨额留抵退税调库及免抵调库资源减少影响外,其他税种收入普遍呈增加趋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3,228万元,完成人大预算的23.45%,同比增长26.1%,增速在江门市“四市三区”中排第三位,高于江门市平均增幅2.1个百分点,实现“开门红”。

  二、支出优结构,着力保重点。今年以来,市财政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强化收入征管,保障民生支出。1-3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1,202万元,完成人大预算的26.02%。其中,财政投入重点民生领域支出87,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17%,同比增长32.21%。安排“三保”支出54,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4.59%,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快直达资金拨付使用,截至3月31日,我市共收到直达资金21,418万元,支出进度为66.89%,确保直接惠企利民。

  三、立足新起点,扬帆再启航。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变化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市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观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找准定位、精准施策,实施更加积极有为、可持续的财政政策。一是提高思想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开源节流确保收支平衡,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统筹安排、科学编制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和城市功能配套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补短板、强弱项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三是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切实兜牢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按照“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原则,确保财政资金综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