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逐步迈入“新常态”,我市财政预算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实现自我改革和完善,在健全预算编制、提高执行约束硬性的同时,本年将在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民生投入和提高监督透明度等重点问题上狠下功夫,促使资金运转更具效益、民生保障更加完善、政务公开更显透明。
一、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去年对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进行分类处理、统筹回收的基础上,今年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的结余结转资金监管和定期清理机制,下达《关于盘活我市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明确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结余结转资金范围,按发生年度和支出进度定性应清理的结余资金,由各预算单位填报《鹤山市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情况统计表》,除已在201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结余资金外,清理确认的结余资金由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在2015年及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管理,按照部门预算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以提高资金的运转和使用效益。为有效监控存量资金情况,完成本次结余资金清理后,各预算单位须按季度填报《鹤山市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季度执行情况统计表》,及时反映结转资金使用情况,逐步将结余结转资金的监管和统筹使用纳入规范化轨道。
二、均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加大民生投入,优化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市财政局将继续推进十件民生实事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试点改革方案的建设实施。2015年我市拟安排民生支出134,239万元,比上年增支3515万元,增长2.69%,其中拟安排省十件民生实事支出32,28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支879万元,增长2.8%。主要包括: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投入9902万元,改进医疗卫生服务9990万元,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投入7014万元,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水平投入2071万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2010万元,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任务投入650万元,促进就业和加强困难群体等救助投入254万元,优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投入198万元,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投入191万元。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方面,将根据当前我市公共服务发展程度,以“均衡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和“享受公共服务权利”为立足点,联合市人社局、卫计局、教育局、政法委、交通局、住建局、环保局和文广新局等多部门,制定我市2015-2016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试点改革总体方案、各专题实施细则和资金投入等相关配套措施,匡算年度资金安排,并与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有机衔接。各牵头单位按季度汇报均等化项目清单执行情况,如实反映项目支出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资金安排,确保“底线民生”和“底线服务”双落实。
三、主动公开,约束政府收支行为。在人大审核通过后,已及时将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债务预算在内的九套相关报表和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报告通过政务信息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对财政重点工作目标、民生支出、预算改革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部门预决算、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报表,则将督促各部门在批复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并对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切实维护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监督政府收支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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