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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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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0〕117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41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6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6万元,列2021年“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含厕所)等校舍及围墙等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即时危险及时消除;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出现灾情的地区,要优先用于灾后重建和除险加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0〕117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