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金融企业:
为做好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银行类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产质量等情况,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的通知》(江财外〔2020〕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一)请各相关金融企业于2020年4月1日前完成系统报送工作;
(二)请各相关金融企业严格按照粤财金〔2020〕2号文规定的基本格式、体例和要求、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并于2020年4月3日前将单位数据、汇总数据、填报说明及财务分析报告电子文档报送我局;
(三)请各相关金融企业按照粤财金〔2020〕2号文要求,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相关财务决算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表封面按规定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我局。
二、其他事项
在决算报表编制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鹤山市财政局金融债务股联系。联系人:周舟,联系电话:8812227。
特此通知。
附件: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的通知
鹤山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