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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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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结合2013年度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2013年鹤山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局以积极构建和谐城管,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维护广大市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强化基础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充实扩展公开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分工,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重点,增强政务公开的效果和监督。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本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和发布审查程序,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自身职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实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经信信息和动态。本年度现行文件的公开率达到本单位当年产生文件的35%。

(二)公开内容

    城管局信息公开种类有:机构职能、直属机构、城管动态、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行政许可项目收费标准、工作总结、工作汇报、年鉴材料、简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建言献策、市民投诉等。

(三)公开形式

    采用了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在鹤山信息网和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网站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登报、公示栏张贴等便民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让群众对我局的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及有效监督;三是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学习,增强意识。

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宣传栏、标语等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的及时监督。

3.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在今后的工作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