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山市新兴医疗产业园基础配套工程、鹤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鹤山市城镇污水扩容工程专项债券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政府性基金收入偿还。2023-2024年末专项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相关情况见附件1、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