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2025年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16个县级市,鹤山市榜上有名,是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县级市。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垃圾分类工作部署,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过积极申报项目、制定方案、组织评审,精准支持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提档增效工作,现已获得专项资金预算指标54.07万元。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积极探索实践,紧抓“三个到位”,持续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围绕机制建立、设施建设、习惯养成等方面,持续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思路,助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效能逐步提升。
一是“管理”到位,落实分类责任。2020年6月,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先后编制《鹤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鹤山市环卫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规划(2021-2035年)》,成立由鹤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各司其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现鹤山市纳入统计的公共机构单位共计664家,城区大型商场有5个,市场6个,物业小区105个,非物业小区82个,均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并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硬件”到位,提升分类成效。我局按照全过程分类要求,以项目为抓手,全链条加强“硬件”建设。依托智慧环卫系统,高效管控城区内265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城区共配备56台分类收运车,建成市新供销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设有大件垃圾、有害垃圾暂存点、城区7座垃圾转运站,基本建立起与分类投放有效衔接的收运网络。通过搭建“环保骑士”智能服务平台,推广在线预约上门回收服务,实现再生资源回收量达30吨/日(含居民生活源可回收物),2024年再生资源回收量约6.5万吨,全市资源回收利用率约35%;全市已有325家机构签订厨余垃圾协议,收运量约35吨/日;有害垃圾收集后定期转移至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中心集中处理,其他垃圾则转运至鹤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资源化处理,现收运量约530吨/日,月均发电量约600万度。此外,鹤山市还建成大件和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初步建成“大分流、细分类”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三是“宣传”到位,启发分类自觉。强化党建引领,突出校园宣教、志愿服务,持续组织开展垃圾分类“21天养成计划”等活动,先后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校园、乐民邨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小蜂家”垃圾分类便民服务驿站、“无废”小区、示范小区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助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高效开展。2024年共开展“六进”宣传活动22场次。此外,在城区大街小巷、学校、部门、企业周边开展户外巡回宣传206余次,在住宅小区开展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和入住户、商户宣传活动。累计入户宣传3076户,发放传单27333份,发放各种礼品952份,受众人数约32640人。
2025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扎实推进县级试点工作,强化力量配置和工作协同,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规范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有序优化垃圾分类处理技术工艺。聚焦全民参与,深入宣传引导,开展志愿服务,将校园作为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阵地,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环境意识和文明素养,形成具有鹤山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新格局,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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