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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鹤山市城镇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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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上半年,鹤山市沉着应对复杂严峻形势的挑战,在困难中谋求新机会、新发展,全力以赴保增长、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促和谐,城镇居民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消费结构不断优化,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1-6月鹤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人均消费支出7649元,同比增长9.2%。

    一、城镇居民收入保持双位数增长,增收效果显著

    调查资料显示:2012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11739元,同比增长12.9%。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01元,同比增长12.4%。(附表1)

    (一)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主体。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继续优化企业效益,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收入为9732.58元,占家庭总收入88.67%,同比增长11.8%,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9.9个百分点。
    (二)经营净收入增幅最大,成为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亮点。随着我市投资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一系列再就业优惠政策保障、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等以创业促进就业的措施的推进,使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等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使城镇居民经营性净收入的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09.78元,同比增长18.9%,占家庭总收入3.5%。
    (三)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1-6月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72.1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7%,占家庭总收入1.5%。其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为140.9元,同比增长48.0%。出租房屋等各种投资市场活跃,财产性收入的增长,表明了居民家庭的投资收益和资产积累正在逐渐增多,驾驭投资风险的能力也有所增强。
    (四)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424.61元,同比增长18.4%,占家庭总收入12.1%。主要一是近年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成为各级政府的第一要务,离退休人员及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为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二是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情交往增加,使其他转移性收入大幅增加。

    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结构渐趋合理,呈现新态势

    2012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7650元,同比增长9.2%。从消费结构来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全面上升态势。(附表2)


    (一)食品类支出保持增长,恩格尔系数略有下降
    2012年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类消费支出302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7元,增幅3.3%,恩格尔系数为39.5%,较去年同期下降2.3个百分点。其中在外就餐增幅最大,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3.8元,增幅为16.6 %;肉禽、蛋及水产品类人均支出1270.47元,增幅为2.4%。
    (二)居住支出增幅最大,医疗保健类增幅紧跟随后
    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更加注重房屋装修、装饰,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增幅居消费性支出增幅第一位,人均达726.97元,同比增长28.6%,比去年同期增幅高16.9个百分点。而医疗保健支出紧跟随后,成为消费性支出中增幅居第二位的类别,1-6月医疗保健类人均支出279.72元,同比增长16.7%。
    (三)交通和通信类消费较快增长
    2012年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为1592元,增幅11.7%。其中交通类支出1046元,同比增长15.5%;通信类支出545元,增幅5.2%。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对现代化交通、通讯工具的需求日益增加,交通通讯工具不断翻新,轿车、高端智能手机以及3G网络和高质量家庭宽带继续成为居民家庭消费的热点。
    (四)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消费大幅增长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的消费观念也在发生改变。特别是对于衣着、家庭耐用消费品、教育文化娱乐的支出方面更倾向于享受和舒适。2012年上半年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分别为461元、574元和721元,增幅为7.6%、7.8%和11.7%。城镇居民尤其是女性在金银珠宝饰品、高档化妆品、美容美发等服务消费的支出越来越多,成为居民家庭消费新的亮点。2012年上半年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3元,同比增长13.0%。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居民收入渠道比较单一。从我市居民收入构成看,还是以工资性收入为主,上半年,我市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2.9%,居民收入过多依赖于就业者的工资收入,而作为收入渠道中最为活跃力量的非工资性收入,如财产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对收入的贡献率偏低。
    (二)需防止高低收入阶层差距过大。收入差距问题一直是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社会低收入阶层人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和被动地位。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20%的高收入户与20%的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2.7。(附表3)

 
    (三)居民支出较为谨慎,增幅比去年减少。虽然国家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继续实施,但是由于受经济增长不稳定因素影响,以及对未来收入能否稳定增长的担忧,我市居民支出更为谨慎,支出增长缓慢。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650元,同比增长9.2%,家庭总收入增长3.7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低12.1个百分点。

    四、建议:多措施并举,提升新水平
    (一)优化收入结构,丰富收入来源,拓展居民收入渠道。积极引导居民逐步树立新的就业观念,鼓励其多渠道获取工资之外的其它劳动收入,不断优化城市居民的收入结构,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
    (二)继续采取各项措施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提高全体居民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环节。由于中低收入群体占人口的比重大,其收入和消费水平直接对城市居民收入和消费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促进就业和增加对低收入者的各项补贴,努力扩展中、低收入者的增收渠道和途径,对于扩大居民消费领域,对于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切实改善民生,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加强培训,提高居民就业保障能力。实践证明,收入的高低与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有关,教育、技能水平超高,收入就越高。因此,要下大力气加大提高教育、技能水平的投入,使更多人接受教育和技能培训,进而提高就业竞争力和工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城镇居民共同富裕。
    (四)刺激消费,提升居民即期消费信心。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大力关注民生,在切实增加居民收入的基础上,及时出台刺激居民各类即期消费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同时,严格监控日常消费品的物价波动情况,控制物价上涨,稳定市场价格,保持市场繁荣,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健康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