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及分工:市委常委、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 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 财政、应急管理、税务、消防救援、统计、信访、国资、金 融工作和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日常工作、鹤山-开平推动东 西部区域合作工作,协管审计工作。分管市发展改革局、市 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资产办。 协管市审计局。联系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人民银行 鹤山支行、银保监、市烟草专卖局、鹤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附件:
相关稿件: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