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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不规范复工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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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务工管理组发出公告称,节后若不规范复工,市民可以向各镇(街)的公布电话举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及《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3号)工作要求,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外,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拟复工企业需经各镇(街)防疫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级有关规定上报人社、科工商务、卫健部门同意备案后方可复工。

  复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设立专门防疫部门和配置符合比例的专职人员;全面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及员工接触情况,确认复工人员符合防疫要求;对全员复工情况作出稳妥有序的安排,包括延缓疫情发生地员工和与疫情发生地有接触史员工的开工时间等;配备满足开工人员 10 天以上使用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水、测温仪等;加强公共卫生防护,定期对宿舍、饭堂、车间、电梯间等员工聚集地全面通风消毒;加强员工个人防护,落实日常管理措施,建立每日测温的健康档案,并设立隔离观察室;符合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复工规定。

  对于春节期间处于持续生产状态的企业,应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并及时向所在镇(街)防控指挥部动态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为全力做好鹤山市防疫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及企业安全有序复工,请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对于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众咨询投诉电话一览:

  1.市防控指挥部务工组:0750-8933123

  2.沙坪街道:0750-8930888

  3.雅瑶镇:0750-8288868

  4.古劳镇:0750-8770333

  5.龙口镇:0750-8733118

  6.桃源镇:0750-8211238

  7.鹤城镇:0750-8388628

  8.共和镇:0750-8763536

  9.址山镇:0750-8315290

  10.宅梧镇:0750-8633318

  11.双合镇:0750-863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