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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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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动出租屋屋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请迅速通知各出租屋主认真履行出租屋管理责任,主动配合村(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有租户检测出基孔肯雅热阳性的,屋主要及时向村(居)报告,劝导其入院治疗。同时,要求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全面排查并清理出租屋及周边区域的蚊虫及蚊虫孳生地,督促租户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清积水、倒垃圾,按照“七天七招”做好个人防护。

  对拒不配合的,市公安局和各镇(街)执法办要加强管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鹤山市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