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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20年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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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10月13日,鹤山市人民法院联合鹤山市普法办举办2020年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来自鹤山市机关单位的40多名领导干部在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第二审判庭,旁听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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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下午3时,随着法槌声的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斌购买枪管、气管、电池阀、枪柄、瞄准镜等枪支零件后,于2018年、2019年在其位于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民委员会八字村的家中组装了两支气枪。今年6月14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李某斌到龙口镇中七村委会虾九坑附近,先后用弹弓、自制的气枪分别猎杀珠颈斑鸠鸟一只、黑领椋鸟一只,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两支气枪均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气枪,珠颈斑鸠鸟、黑领椋鸟均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李某斌非法制造两支气枪,并且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涉案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600元。被告李某斌的行为已危害野生动物资源,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支付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00元,并在正义网或其他江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旁听的领导干部表示,庭审气氛庄严、秩序井然,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让他们更深刻地认识到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文/图 见习记者/易荣添 

通讯员/陈志锋

责任编辑/李敏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