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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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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年不详) 鹤山第九任知县。江西乐平人。举人出仕。乾隆十五至二十年(公元1750~1755)间至鹤山赴任。“时鹤山初建,文教未振”,1754年,有感于邑人“尚鬼健讼”而“置诗书礼乐不讲,子弟不学无术,恬然安之不以为怪”,遂发动古劳乡绅集资兴学,并带头捐出俸银,众起而响应,集白银万余两,于沙坪(今电影院一带)兴建“昆旸义学”,为贫童免费供读,成本县首间义学。其时禄洞李氏亦以祖尝办“蟠光义学”,刘鼎力支持,亲撰《蟠光义学记》倡之,后鹤山兴学之风渐盛。其在任时,尚先后兴建鹤顶亭,天柱阁、环翠阁等文化设施,主修鹤山第一部县志。为官又清廉、勤政,极受邑人赞誉,故在昆旸义学内置长生禄位,将义学所在街名为义学路,东侧一街命曰刘继路(今南山路),以志其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