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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义士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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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末为表彰陈元辅、陈英辅兄弟仗义勤王而建的功德牌坊。在址山镇凌村小学(旧校址)东侧。始建于宋末祥兴元年(1278),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重建,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重修。到中华民国十九年(1930),因村民迷信风水而将牌坊拆毁。民国二十六年(1937),奉县政府令而重建成水泥建筑。牌坊现为混凝土建筑,四柱三间三楼,仿石结构,宽6.5米,高6米,楼面以瓦和瓦筒屋脊样式构筑。牌坊正面上枋置有圣旨牌,为红砂岩半浮雕刻。中枋镶嵌大理石阴刻坊志铭,背面中枋有“谏议大夫”四字。两侧次楼夹堂正面左方有“兄弟忠勋”,右方有“勤王义士”8个字;背面分别有“崖山特旌”和“忠义流芳”8个字。据清乾隆《鹤山县志》载:“帝昺祥兴元年戊寅(1278)夏六月,帝舟次崖门,帝昺至崖门驻骅,官、民、兵二十余万,所需资粮,皆取于广右。大凌村人陈元辅、陈英辅,以祖珠事高宗朝为谏议大夫,世受国恩,至是仗义勤王,出粟数千饷军。”又据《陈氏家谱》载:“……于是陈元辅、英辅奋平生之志,于祥兴元年七月备粮于崖山,以助兵需,是时蒙宋(大)司徒命翔龙县令鸠工建亭赐匾,谨表兄弟忠勋,勤王义士,祖德荣幸矣……”。兄弟义士坊几经沧桑,曾多次重建、重修和搬迁。1983年鹤山县政府定兄弟义士坊为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