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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鹤山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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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道G325线

  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鹤山段)

  征地拆迁工作协调组的通知


址山镇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顺利开展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鹤山段)征地拆迁等工作,加快推进该项目进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鹤山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组(以下简称“协调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文  副市长

  副组长:黄剑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帝根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冯  雨  址山镇副镇长

  余洪俭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炎壮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茂坚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艳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吕建民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邓兆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柱荣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乐  坚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宋啟林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何伟顼  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伟翔  市林业局副局长

  吕健贤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副局长

  张世锋  鹤山公路事务中心总工程师

  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协调组工作部署,跟踪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汇报工程进展、合同洽谈、征地拆迁工作等日常工作。工作总协调人:黄剑锋(兼),办公室主任:罗柱荣(兼),联系电话:13702291090,传真:8889660。

  协调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项目完成后自行撤销。各位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按程序报协调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