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鹤山
“侨梦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鹤山“侨梦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委统战部(市侨务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关于促进鹤山“侨梦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侨办《关于侨梦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江门“侨梦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动我市“侨梦苑”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江门市“侨梦苑”建设总体要求,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重点拓展侨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空间,形成我市新时期侨务工作和侨胞事业发展新格局,助力鹤山建设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
二、主要任务与分工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
1.成立鹤山“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统战、工业工作的市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鹤山“侨梦苑”所在地共和镇人民政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侨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科工商务局]
2.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市委统战部、市侨联是“侨梦苑”建设工作的统筹单位,负责“侨梦苑”日常事务的统筹协调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侨梦苑”建设各项任务的具体责任,发挥职能优势,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侨联,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含市外事局、金融股)、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大湾区办)、市科工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3.压实工作责任。鹤山“侨梦苑”园区设在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人民政府是鹤山“侨梦苑”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结合自身产业发展方向,明确鹤山“侨梦苑”建设目标方向,推动华侨华人资源创新发展,构建“侨梦苑”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牵头单位:鹤山工业城(共和镇)]
(二)构建鹤山“侨梦苑”发展新格局。
4.鼓励“侨梦苑”特色发展。鹤山“侨梦苑”重点发展高技术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物流机械、智能电子设备制造、新材料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引导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利用国内国际“双循环”,引进境外先进技术、先进人才,参与产业发展,把鹤山制造推向国际市场。[牵头单位:鹤山工业城(共和镇)]
5.扶持重点侨资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市设立企业,且投资占投资总额25%以上的统称为侨资企业;国家级和省级明星侨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侨资企业是我市重点侨资企业。建立全市侨资企业数据库,科工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部门要对重点侨资企业进行单列统计、单列分析,定期将重点侨资企业的发展状况向统战部门报送。完善侨资企业动态信息收集机制,统战部门每年对侨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收集企业法人治理、经营状况、市场动向等相关情况。[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侨联,责任单位:各镇(街)、市科工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三)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战略。
6.发挥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优势。鼓励外商来鹤山“侨梦苑”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加强与珠海横琴、深圳前海、广州南沙自贸区的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国家、省在大湾区施行的各类惠侨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大湾区办),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市委统战部、市侨联、鹤山工业城(共和镇)]
7.加强人才引进政策保障。落实科技部下放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权限的部署,全力做好外国高端人才资格认定工作,为外国人才到鹤山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华侨华人、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的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工商务局、市税务局]
8.完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设立“侨梦苑”金融服务专属产品。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进驻“侨梦苑”,鼓励银行机构在“侨梦苑”设立“一带一路”国家跨境业务中心、小币种货币结算中心。积极培育、助推优质侨资企业用足用好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实施的各项境内外融资专属政策,并争取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鹤山市支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股、市科工商务局)
(四)深化鹤港澳互联互通。
9.引导侨资企业与港澳青年合作共享政策优势。支持港澳青年充分借助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对本地居民创新创业优惠政策,鼓励港澳青年与“侨梦苑”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企业合作,共享两地融资、研发、投资、会展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港澳青年创业创新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侨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工商务局]
(五)打造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新高地。
10.支持江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建设,打造鹤山特色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平台。配合江门擦亮“江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大会”“中国侨都(江门)华侨华人嘉年华”“世界江门青年大会”“少年中国说”等江门华侨华人经济文化交流品牌。充分利用鹤山市海外乡亲联谊会、梁赞咏春文化节、鹤山红茶节、龙舟文化节等鹤山文化交流品牌,进行侨资源整合利用、对接,促成创业项目落地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侨联、市科工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11.落实各类“侨梦苑”专项政策。在全市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等普惠性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侨梦苑”发展实际,制定“侨梦苑”专项政策,给予侨资企业融资、研发、人才等方面奖补。[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
12.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侨资企业。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走访挂钩重点侨资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各镇(街)]
13.支持侨团建设与公益事业发展。支持香港鹤山同乡会、香港鹤山昆联同乡会、香港鹤山各界联合会、澳门鹤山同乡会及遍布在全世界的鹤山社团壮大发展;完善鹤山市侨务捐赠管理机制,鼓励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市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侨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4.持续加大鹤山“侨梦苑”宣传力度。做好“侨梦苑”的整体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整合现有各类资源,统一打造鹤山“侨梦苑”国际信息平台。联合海内外媒体大力宣传“侨梦苑”建设对鹤山经济、文化和社会带来的积极变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侨联]
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促进鹤山“侨梦苑”高质量发展工作清单
附件
促进鹤山“侨梦苑”高质量发展工作清单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首位为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成立鹤山“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统战、工业工作的市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 | 市委统战部、市侨联,市委编办、市科工商务局 | 2021年初 | 
| 2 | 统筹协调全市“侨梦苑”日常事务,收集统计侨资企业发展状况,分析“侨梦苑”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 市委统战部、市侨联 | 2021年初 | 
| 
 
 
 3 
 
 
 | 发挥单位职能优势,切实承担起“侨梦苑”建设各项任务的具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 市委统战部、市侨联,市政府办公室(含市外事局、金融股)、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大湾区办)、市科工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 2021年初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首位为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 
 4 | 结合自身产业发展方向,明确鹤山“侨梦苑”建设目标方向,推动华侨华人资源创新发展, 构建“侨梦苑”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 | 鹤山工业城(共和镇) | 2023年底 | 
| 
 
 
 
 5 
 
 
 
 
 | 以高技术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物流机械、智能电子设备制造、新材料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引导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利用国内国际“双循环”,引进境外先进技术、先进人才,参与产 业发展,把鹤山制造推向国际市场。 | 鹤山工业城(共和镇) | 2023年底 | 
| 
 6 
 | 建立全市侨资企业数据库。对重点侨资企业进行单列统计、单列分析,定期报送重点侨资企业的发展状况。完善侨资企业动态信息收集机制,每年对侨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收集企业法人治理、经营状况、市场动向等相关情况。 | 市委统战部、市侨联,各镇(街)、市科工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市税务局 | 每季度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首位为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 
 7 
 | 
 鼓励外商来鹤山“侨梦苑”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加强与珠海横琴、深圳前海、广州南沙自贸区的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国家、省在大湾区施行的各类惠侨政策。 | 市发展改革局(市大湾区办),市科工商务局、市委统战部、市侨联,鹤山工业城(共和镇) | 2023年底 | 
| 
 8 
 
 | 加强人才引进政策保障。落实科技部下放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权限的部署,全力做好外国高端人才资格认定工作,为外国人才到鹤山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华侨华人、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的相关政策。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市科工商务局、市税务局 | 2023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首位为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 
 
 
 9 
 
 
 | 完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设立“侨梦苑”金融服务专属产品。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进驻“侨梦苑”,鼓励银行机构在“侨梦苑”设立“一带一路”国家跨境业务中心、小币种货币结算中心。积极培育、助推优质侨资企业用足用好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实施的各项境内外融资专属政策,并争取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 | 中国人民银行鹤山市支行,市政府办公室金融股、市科工商务局 | 2021年底 | 
| 
 10 
 
 | 引导侨资企业与港澳青年合作共享政策优势。支持港澳青年充分借助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对本地居民创新创业优惠政策,鼓励港澳青年与“侨梦苑”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企业合作,共享两地融资、研发、投资、会展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港澳青年创业创新水平。 | 市委统战部、市侨联,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工商务局 | 2023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首位为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 
 
 11 
 
 
 | 支持江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建设,打造鹤山特色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平台。配合江门擦亮“江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大会”“中国侨都(江门)华侨华人嘉年华”“世界江门青年大会”“少年中国说”等江门华侨华人经济文化交流品牌。充分利用鹤山海外乡亲联谊会、梁赞咏春文化节、鹤山红茶节、龙舟文化节等鹤山文化交流品牌,进行侨资源整合利用、对接,促成创业项目落地发展。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市侨联、市科工商务局 | 2023年底 | 
| 
 12 
 | 在全市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等普惠性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侨梦苑”发展实际,制定“侨梦苑”专项政策,给予侨资企业融资、研发、人才等方面奖补。 | 市委统战部,市科工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 | 2021年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首位为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 
 13 
 | 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侨资企业。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走访挂钩重点侨资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 市委统战部,各镇(街) | 2021年初 | 
| 
 
 14 
 
 | 支持侨团建设与公益事业发展。支持香港鹤山同乡会、香港鹤山昆联同乡会、香港鹤山各界联合会、澳门鹤山同乡会及遍布在全世界的鹤山社团壮大发展;完善鹤山市侨务捐赠管理机制,鼓励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市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 市委统战部、市侨联,市民政局 | 2023年底 | 
| 
 
 15 
 
 | 持续加大鹤山“侨梦苑”宣传力度。做好“侨梦苑”的整体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整合现有各类资源,统一打造鹤山“侨梦苑”国际信息平台。联合海内外媒体大力宣传“侨梦苑”建设对鹤山经济、文化和社会带来的积极变化。 |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侨联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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