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
推进集成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推进集成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十五届78次常务会议和第5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相关部门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鹤山市推进集成审批改革工作方案
为营造简单、高效、直接的政务服务环境,为创建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提供环境支撑,现就加快推进集成审批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一表式呈批、一网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一体化审批”的总体目标,按照“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的要求,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办事成本,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建设服务政府、共享政府、高效政府。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市公文办理“一文直办”。
实现部门和镇(街)一个事项一份公文直至审批完成,无需部门和镇(街)多次中转办文,反复呈批。拓展深挖全市电子公文办理应用深度和广度,围绕部门和镇(街)向市委、市政府请示事项,通过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以下简称市OA系统),横向可在线征求部门意见,纵向可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呈批办文,并在“征集部门意见、领导签批、文件交办”整个办文全过程以可视化流程图进行跟踪查阅、限时办理,实现政府内部一个事项“一张表意见征集、一份文承办呈批、一张网事项通办、一个流程限时办结”。依托电子印章模块,推动申报部门和办理部门通过调用电子印章进行事项申报和结果反馈,倒逼各部门全面应用电子印章,提高政府办公数字化水平。推动全市移动办公应用,依托“鹤山政务通”APP,实现政府财政经费、项目准入审核、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审核等需经市OA系统呈批至市领导审批的事务,均可实现移动办理审批,全程线上跟踪。[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配合]
(二)推进投资项目“严准入、快落地”。
1.实施精准招商。优先向效益好、条件成熟、能够实现“拿地即开工”的项目供地。对于暂无“拿地即开工”意向的项目从严控制供地。[由市科工商务局牵头,会同各镇(街)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
2.优化准入制度。将现有多层线下审核优化为一次申报,全程在线直呈审批,并实现全流程跟踪。各镇(街)或部门集齐项目准入相关资料后,经市OA系统向市发展改革局发起项目准入申报,市发展改革局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完成一表征集科工商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税务、土地储备等部门意见和测评打分结果,并出具最终的审批结论和项目准入评分结果,呈市项目准入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同步自动共享项目准入申报材料,并推送市发展改革局审批结果至市自然资源局和所属镇(街),所属镇(街)加快完善供地手续(基本达到“三通一平”条件),项目投资方可同步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科工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和各镇(街)配合]
3.加快土地供应。对通过准入且具备供地条件,完成总平面方案、建筑剖立面设计等前期工作的项目,快速办理地块评估,编制供地方案,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同步审查供地方案和议定事项纪要,同步签发文件,然后按程序快速供应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与地块所属镇(街)签订项目用地监管协议,明确亩产税收要求等履约条款,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的前置条件,监管协议同步向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进行报备,各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和处置。未具备供地条件或未完成上述前期工作的项目,从严控制供地。[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配合]
4.推行“预审”服务。在土地挂牌期间,对于建设单位投资意向强、项目落地“赶”的项目,由属地镇(街)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提供预审服务,实行“模拟审批”。即各审批部门视同项目已取得土地,让项目可提前进行规划方案审查、施工图纸设计、图纸送审等工作,审批部门预先对企业进行指导和审批,容缺受理,待企业正式取得土地后,审批部门通过此前预审通过的材料直接同步核发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负责]
5.探索“控地价,竞贡献”。对出让的工业用地设定上限价格,到达上限价格后,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投报亩均年税收程序,按照投报亩均年税收最高者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与地块所属镇(街)签订项目用地监管协议,明确亩产税收要求等履约条款,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的前置条件。[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配合]
(三)推进建设项目“四多合一”容缺审批。
1.实行多材料容缺合一:对工业、物流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实行容缺承诺制,将需当场提交的材料作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核心材料。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补齐不符合审批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且办理该事项不可缺少的材料作为非核心材料。用地(工程)规划许可由原来所需材料12项压缩为核心材料1项,施工许可由原来所需材料20项压缩为核心材料3项。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交核心材料,非核心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并以承诺书为依据即可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实现常态化拿地即可动工。[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提高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审批效率。审批部门加快审查申报材料,在限期内作出行政许可。对工业、物流项目,市自然资源局核发规划许可“两证”的时间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时间由法定7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核发“两证”后,对“消防审核意见”“环保审核意见”“水利审核意见”“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校核”等先承诺后审核的项目,市自然资源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校核技术指标工作。建设单位在承诺的时间内补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承诺限时做好压矿评估报告、环评报告、节能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洪水影响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配合]
2.实行多图联审合一:将建设、人防、消防、气象等施工图审查,按照“一窗受理、一套资料、一站审查、一个平台、统一监管”模式运行。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行网上联合审图,督促第三方审图机构限期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设计文件、人防设计文件、技防设计文件、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等审核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配合)
3.实行多测绘合一:将建设工程审批、建设及竣工后涉及的土地测绘、规划测绘、竣工测绘、不动产测绘等多项测绘技术服务,由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选择一家满足或几家联合满足各部门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或联合体承担,分别向行政审批所需的部门提供测绘数据和成果,达到简化办事手续,全面提速增效的目标,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分阶段提供成果、分图层入库、多部门成果共享。
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多测合一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测绘机构资格的动态核查,强化全过程监管,提升测绘机构服务质量,严格查处违法测绘行为。市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和不动产部门测绘数据要衔接互认,避免重复测绘,增加企业成本。[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4.实行多证照合一:建立电子证照库建设。实现市域范围内的户籍人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本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常用证照材料,直接由受理部门读取身份证信息后,从电子证照共享平台核验并调取信息进行复用。将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系统与市OA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及证明材料共享调用,以“数据跑”代替“人工跑”,赋能政务事项线上高效运转。[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配合]
(四)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一表直跟”。
按照“全程追溯、过程管理、实时监控、考评问责”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企业数据库,整合统计、海关、住房城乡建设、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数据,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每月汇总相关数据形成报表,包括各类经济数据分析报表、重点项目分析报表等,并按时提供重点项目预警报告。将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诉求事项纳入政府跟踪督办,同步固化办理流程,限定办理时限,并按照时限要求智能化推送待办事项、办理进度和到期预警,加强对部门间办事的全流程监管,通过“鹤山政务通”APP可实时查阅相关重点项目情况及统计视图。(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统计局、鹤山海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五)推进涉企政策快速兑付。
以提高涉企政策“知晓率”和“落地率”为目标,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打造涉企政策线上线下兑现“一站式”服务和快速兑付精准服务。搭建企业扶持政策库,全面梳理企业扶持政策清单、政策兑现办理指南、政策兑现计算标准,推出涉企政策兑现计算器,辅助企业及时快速享受到各类优惠扶持政策。由市科工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政策条款主动筛选、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指导企业进行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的方式兑付给企业,从而实现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对于未能直接“自动兑付”的政策,尽量减少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推进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间,加快审批进度,以制度的保障推进政策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企业。
优化扶持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提高政策资金兑现效率,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安排各业务主管部门大专项预算,各业务主管部门可统筹用于已出台的扶持政策(即任务清单),在符合政策的情况下,无须专题请示市政府。因特殊情况需突破扶持政策的情形,业务主管部门应报市政府审批,再办理支付。当年新出台或修订的扶持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出台后,可在大专项预算中统筹安排。[由市科工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涉企政策主管部门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配合]
三、实施步骤
各部门要抓紧部署开展审批简政提速改革办事事项梳理,制定本部门集成审批提速改革方案。
2020年9月底前,公文处理、项目准入、多材料容缺合一等改革全面完成。
2020年11月底前,“四多合一”、企业全生命周期跟踪等改革全面完成,各部门审批简政提速改革全面铺开。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集成审批改革的重大意义,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事项流程亲自模拟,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进改革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集成审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要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制定数据资源整合方案,规划统一的技术框架和业务系统流程再造模型、数据共享模型等,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各部门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理制、容缺告知制、并联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服务制度。要抓紧制定本部门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大推进力度。将集成审批改革列入镇(街)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对督查中发现不认真履职履责、工作滞后的单位,要启动问责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及新媒体,广泛宣传改革成效,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到及时提升、及时总结、及时宣传,争当改革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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