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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鹤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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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鹤山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江府构〔2019〕53号),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鹤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江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思路、方案、计划、建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有关部门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完成随机抽查任务,对全市各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予以督促检查,加强全市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信息互通与交流,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等26个单位组成。由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委)政府办公室分管同志、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商改办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潘  蕊  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友红  市委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罗超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梁德顺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推进粤港澳大

  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邓国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莫学明  市科工商务局总工程师

  冯德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伟超  市民政局副局长 

  源景方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  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区志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文  振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邓兆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钟宝权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黄洪波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瑞亭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 

  梁峰峰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林军青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超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周立文  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顺林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邓钜辉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任煜昌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任德杰  市林业局副局长 

  吕健贤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副局长

  王钦贞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陈艺友  市气象局党组成员        

  吴志鹏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可视情况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联席会议运行、调整和撤销等情况,请市商改办及时报市委编办备案。

  四、其他事项

  市政府统筹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计划审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专责小组、市司法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监督职责。

  市司法局在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中,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审查工作作为重要考评内容。

  中央、省、江门市直属驻鹤山有关单位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联合抽查活动。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