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鹤山市
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我市职业病预防控制和职业病患者救治求助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19〕326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江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江府构〔2019〕54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鹤山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职业健康监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潘 蕊 副市长
副召集人:源孔云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余洪俭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任广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少明 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李伟超 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丽娟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志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区志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艺华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邓兆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锦良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张定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许慧艳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林军青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梁汝权 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黄顺林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麦焕积 市资产办副主任
吕健贤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副局长
吕丽群 市总工会副主席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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