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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山市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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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山市

  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成立鹤山市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聂加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潘  蕊   副市长

  成    员:刘友红   市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源孔云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郭财兴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欧锦波   市民政局局长

  黄双怀   市财政局局长

  陈自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温伟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  通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小清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彭悦荣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局长

  朱雄飞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该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