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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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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19〕107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江府〔2020〕3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和要求

  (一)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将为深入开展人口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科学制定全市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时间、对象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依法普查。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依法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鹤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镇(街)要在2020年3月底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抓紧组织做好相关事项的部署安排。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社区和村委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三、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的规定,本次普查经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所需资金按程序报批后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数据质量。

  市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市统计局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二)提升信息化水平。

  本次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三)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鹤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5日

 

 附件

 

  鹤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聂加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健中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李永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邝耀宗    市统计局局长

  余洪俭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炎壮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艺华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广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郭时贵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曾昭飞    市人武部政工科干事

  黄秋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凌品权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务局局长

  任广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自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丽娟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  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佩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德明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梁小红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钟文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立文    市统计局副局长      

  林显宗    武警鹤山中队指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周立文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