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当前头等大事。针对确诊病例主要是输入型的特点,为保障全体市民和来鹤山人员的健康安全,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将健康自查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1月18日以后从湖北回来,或者有湖北接触史,或者有确诊病例较多城市接触史,或者接触确诊、疑似病例者,或者自觉不适的鹤山市民和来鹤山人员通过“鹤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主动申报登记本人近14天内的健康状况。或者主动到户籍地(居住地)的社区(村)进行申报登记。
二、如果市民发现近期身边有人从湖北回来,或者有湖北接触史,或者有确诊病例较多城市接触史,或者接触确诊、疑似病例者,请提醒他们在微信上关注“鹤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在“健康自查上报”栏登记。欢迎市民关注“鹤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在“疫情线索上报”栏内举报有关疫情线索;如出现发热(37.3℃及以上)、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时,应督促他们及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各镇(街)、各部门、各村(居)以及物业小区、出租业主都要压实责任,对从湖北回来,或者有湖北接触史,或者有确诊病例较多城市接触史,或者接触确诊、疑似病例的人群再开展一次大排查,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健康申报和监测,发动群众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防输入、防扩散、防蔓延”措施。
四、请市民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申报、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线索举报电话:0750-888018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 抄报: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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