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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2020—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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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2020-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2020-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鹤山市2020-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5〕555 号)及《江门市2020-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江府办〔2020〕16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0-2021 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把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全力推动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快速发展。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镇(街)网页、部门网页、部门专栏39个;政务新媒体2个。分四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镇(街)网页(共10个):沙坪街道、雅瑶镇、古劳镇、龙口镇、桃源镇、共和镇、鹤城镇、址山镇、宅梧镇、双合镇。

  第二类,部门网页(共26个):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第三类,部门专栏(共3个):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市卫生监督所、市珠西物流管委会。

  第四类,政务新媒体(共2个):市公安局(抖音号)、市科工商务局(微信小程序)。

  三、考评内容

  (一)单项否决。主要考评单位网页(或专栏)是否存在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首页更新、栏目更新、互动交流、服务实用情况;考评政务新媒体是否存在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的情况。

  (二)扣分指标。主要考评单位网页(或专栏)的发布解读、

  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日常监测、整改情况等。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详见附件1、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日常监测。对单位网页(或专栏)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日常监测发现的问题反馈各考评对象整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日常监测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二)自查自评。每年的12月16日至12月30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填写自查自评表和提供考评所需佐证材料,并通过指定渠道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三)年终考评。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月31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四)结果复核。下一年度的2月,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五)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网页(或专栏)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信息更新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高效惠民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本单位网页(或专栏)的建设管理水平。

  (二)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 鹤山市政府网站考评指标

  2. 鹤山市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

  3. 鹤山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鹤山市政府网站考评指标 

  一、第一、二类考评对象考评指标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单位网页单项否决指标。第二部分为单位网页扣分指标(分值为100分)。

  对单位网页检查时,如出现单位网页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

 

  (一)单位网页单项否决指标

 

检查对象

指标

评分细则

 

 

 

 

 

 

单位网页

 

 

 

 

 

 

 

 

 

 

 

 

 

 

 单位网页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网页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无法访问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页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首页不更新

监测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如首页仅为网页栏目导航入口,所有二级页面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栏目不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3个未更新。

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3个。

3.存在空白栏目。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服务不实用

1.未提供办事服务。

2.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

3.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均缺失4类及以上。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对没有对外服务职能的单位,不检查其单位该项指标)

 

  (二)扣分指标(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发布解读

 

 

 

 

 

 

 

 

 

 

 

 

 

 

 

 

 

 

 

 

 

 

 

 

 

 

 

 

 

 

 

 

 

 

办事服务

 

 

 

 

 

 

 

 

 

 

 

 

 

 

 

 

 

 

 

机构职能

1.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的,扣2分。

2.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

领导信息

1.未开设领导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2.领导姓名、职务、分工、照片、简历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

动态要闻

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扣5分。

2.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扣5分。

5

政策解读

1.各单位作为政策文件起草单位,未同步提供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每发现一次,扣5分。

2.未以新闻发布会、音视频、动漫等形式(不含图解)解读最新发布政策,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的扣3分。

5

其他栏目

1.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5分。

2.其他栏目存在错别字、死链、页面显示不正常等问题,每发现一个,扣1分。

(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

10

信息公开栏目

1.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应更新未按要求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5分。

2.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存在错别字、死链、页面显示不正常等问题,每发现一个,扣1分。

3.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晚于法定时间在单位页面发布的,扣5分。

(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无该项内容的单位该指标作折分处理)

1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栏目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栏目应更新未更新,每发现一处,扣10分。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栏目存在错别字、死链、页面显示不正常等问题,每发现一个,扣2分。

(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无该项内容的单位该指标作折分处理)

15

办事指南

随机抽查5个办事服务事项: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

4.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

5.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

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0.5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5

内容准确

随机抽查5个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指南。

5

表格样表

随机抽查5个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1分。

5

互动交流

实时互动

每年向实时智能答问功能提供问题和标准答案(基于语义分析提供企业与群众对各单位常见问题问答,如:问:查询社保,答:江门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和江门社保微信公众号已提供正常查询功能,参保人可进入江门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此外,参保人还可以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查询个人社保信息),其中:每年提供10条或以上不扣分;少于10条的,每少1条扣0.2分。

5

常见问题知识库

没有提供网络问政相关常见问题,扣2分。

2

在线访谈

1.没有开展在线访谈的,扣2分。

2.未通过文字、图片或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访谈内容的,扣50%。

2

调查征集

1.没有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或热点问题开展在线调查或对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与决策进行民意征集的,扣2分。

2.在线调查或民意征集结束一个月内不提供反馈结果的,扣1分。

2

留言答复

随机抽查5条网民信件:

1.信件未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简单常见信件未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 省府办交办的网民给省长留言,未能按时处理且得到网民正面评价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注:未发现问题不扣分)

5

日常监测

监测情况

日常监测中发现单位网页问题,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

通报整改

1.未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日常监测出的问题,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对日常监测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1分。

5

规范情况

机制保障

1.没有专门的人员队伍负责本单位责任栏目内容的更新维护,扣5分。

2.没有建立本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扣5分。

(备注:由各单位自己提交文件等证明材料,未提交佐证材料,此项不得分)

10

  二、第三类考评对象考评指标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部门专栏单项否决指标。第二部分为部门专栏扣分指标(分值为100分)。

  对本单位部门专栏检查时,如出现部门专栏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

 

  (一)部门专栏单项否决指标

检查对象

指标

评分细则

部门专栏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专栏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部门专栏无法

访问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专栏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首页不更新

监测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如首页仅为专栏栏目导航入口,所有二级页面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栏目不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3个未更新。

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3个。

3.存在空白栏目。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二)部门专栏扣分指标(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部门专栏

专栏栏目

1.专栏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10分。

2.专栏栏目存在错别字、死链、页面显示不正常等问题的文章,每发现一个,扣2分。

(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

20

日常监测

监测问题

日常监测中发现单位网页问题,每发现一次,扣1分。

10

整改情况

1.未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日常监测出的问题,每发现一次,扣2分。

2.对日常监测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扣2分。

10

规范情况

机制保障

1.没有专门的人员队伍负责本单位部门专栏栏目内容的更新维护,扣30分。

2.没有建立本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扣30分。

(备注:由各单位自己提交文件等证明材料,未提交佐证材料,此项不得分)

60

 

附件2


鹤山市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 

  第四类考评对象考评指标

  指标说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是单项否决指标,检查时如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该单位当年考核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

  政务新媒体考评单项否决指标

检查对象

指标

评分细则

政务新媒体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内容不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1周内无更新。

2.微信小程序无法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互动回应差

1.未提供有效互动(公众互动和网民留言)功能。

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监管不到位

1.在国办和省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被点名批评或被评为存在问题。

2.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3.年度考核以日常监测情况作为扣分依据。

  附件3  鹤山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任务分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