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062431/2019-00126 | 分类: |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9-04-20 |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鹤府办函〔2019〕18号 | 主题词: |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街道
老旧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有效治理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改善老旧城区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老旧城区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治理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改善老旧城区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老旧城区火灾事故的发生,经会同相关单位协调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老旧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老旧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治理,整顿一批沙坪街道辖区内老旧城区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各项预防老旧城区火灾事故的措施,切实改善沙坪街道老旧城区的消防安全环境,促进沙坪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指挥和督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成立老旧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健中(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德贤(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沙坪街道
党工委书记)
吴健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永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 通(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建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钟荣华(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伟东(沙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梁德顺(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叶德贤(市科工商务局主任科员)
李炎壮(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晋毅(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广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伟业(市水利局副局长)
方国卫(鹤山供电局副局长)
赵伟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崇文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801292。
三、整治范围
沙坪街道辖区内的老旧城区(包括除凤凰社区外的11个社区)
整治内容
排查治理老旧城区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隐患问题,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铁栅栏、隔离墩等障碍物进行清拆。
(二)排查治理老旧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车。
(三)排查治理老旧城区消防基础设施缺失问题。
(四)排查治理老旧城区“三线”安全隐患问题。
(五)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整治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6日前)。
召开动员会议,部署综合整治行动,明确整治重点、分工分责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老旧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26日前)。
结合创文工作,向老旧城区各单位、商户以及住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求各单位、商户以及住户自行清理、清拆违章建筑物及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乱堆放的垃圾、材料等,引导居民群众自觉文明规范停车,保持城区公共区域及通道的整洁和畅通。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7日至5月30日)。
按照整治范围,由市应急管理局、沙坪街道办、市科工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沙坪供电所、属地派出所等部门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排查整治工作组,对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整治工作根据地域划分,分成3个小组开展(车辆安排由各个小组协调安排)。
1.具体人员分工:
第一组:负责整治区域(和平、义学、新华)
组 长:冯伟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麦建波(负责联系小组成员和整理资料)
组 员:市应急管理局(翟春峰)、市消防大队(郑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易伟明、李永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曾志军)、市自然资源局(温伟泉)、市水利局(漆焕然)、中国移动鹤山分公司(梁志超)、沙坪供电所(唐清远)、中山派出所(李全辉、温伟志)、沙坪街道办(城建局:文伟江、网格中心:易永叶、消防工作组:李建晖)
第二组:负责整治区域(南山、谷埠、祥盛、新升)
组 长:郭崇文(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李倩盈(负责联系小组成员和整理资料)
组 员:市消防大队(梁韵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冯溢斌、李玉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李晓斌)、市自然资源局(陈耀荣)、市水利局(周毛玉)、中国联通鹤山分公司公司(任建腾)、沙坪供电所(冯栢强)、杰洲派出所(蓝天使、谭海城)、沙坪街道办(城建局:李锦卓、网格中心:谭伟权、消防工作组:刘建峰)
第三组:负责整治区域(新业、东升、兴业、桂林)
组 长:赖伟强(沙坪街道办)
联系人:李兆斌(负责联系小组成员和整理资料)
组 员:市应急管理局(陈永安)、市消防大队(李伟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麦年欣、李文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张明伟)、市自然资源局(黄锦相)、市水利局(吕杰豪)、中国电信鹤山分公司(易锦纶)、沙坪供电所(张智平)、新湖派出所(何琪健、麦杰豪)、沙坪街道办(城建局:冯根华、网格中心:冯应权)
2.主要职责:各工作小组要对老旧城区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治理。重点排查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基础设施缺失、“三线”安全等隐患问题,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铁栅栏、隔离墩等障碍物以及违规停放车辆等隐患问题,能立即清除或整改的,立即清除整改;对不能立即清除整改的,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各工作小组要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落实,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要求5月底前全部拆除完成。集中整治过程中,各小组要做好排查治理情况登记,填写《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治理登记表》(见附件),列明治理隐患问题和完成期限等内容,形成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同时,要注重整治与宣传相结合,做到边整治边宣传引导,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
(四)巩固加强阶段(2019年5月30日后)。
巩固前期整治成果,针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调整工作部署,加强部署协调沟通,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沙坪街道办要充分发挥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结合创文等重点工作,加强网格巡查和部门联动执法,重点巡查现有消防设施的管控情况及消防车通道的畅通情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对老旧城区的交通进行规划和管理,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禁停标识标线,合理设置小区停车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的日常监管整治力度,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车。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违建、加建和改变楼宇结构等情况的整治力度。市科工商务局要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局按照《鹤山市“三线”整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城区“三线”整治。市消防大队要牵头联合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沙坪街道办等相关单位,按照《鹤山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加快落实市政消防栓改造行动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周密部署,落实责任,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分析研判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整治工作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
(二)多措并举,形成合力。老旧城区消防安全问题较多,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要充分发挥应急、交警、城管等专业力量和全科网格化服务平台的作用,落实针对性措施,多措并举,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集中整治期间,要结合场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社会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本次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体,将整治行动的开展措施、取得成效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扩大本次整治行动的影响,巩固整治行动的成效。
(四)做好资料整理和报送。行动过程中各小组要对隐患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治理登记表》以及排查治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照片要求每日上报至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联系人:李俊超,联系电话:8882871。
附件: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治理登记表
附件
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治理登记表
工作组: 填表人: 时间:
序号 | 所在地理位置 | 消防安全 隐患名称 | 隐患简要描述 | 预计治理 完成期限 | 整改情况 | 备注(涉及消防栓数量和消防管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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