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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国际陆港一期工程项目出让土石方余渣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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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鹤府〔2020〕7号)的文件精神,鹤山市鹤海投资有限公司已合法取得鹤山国际陆港一期项目宗地[宗地编号JCR2020-111(鹤山23)]范围内土石余渣(总量334156m³)处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鹤山市鹤海投资有限公司拟向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鹤山国际陆港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与鹤山市佳林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出让前述范围内全部存量土石余渣,出让价为陆佰肆拾万零壹仟玖佰零捌元整(¥6,401,908元)(含税)。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5日止。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单位将依规定出让。

  邮寄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玉桥路480号珠西物流管委会大楼204室洪先生(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人:洪先生,电话:8838303

  

  附件:鹤山国际陆港一期工程土方量计算报告-江门地质勘察院2021-01.pdf

  

鹤山市鹤海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