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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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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首次申办居住证,现回复如下:

申领对象:

①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②已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或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以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③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居住已满半年的,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所需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②广东省居住证相片及采集回执及相片。

③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④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缴纳社保满半年、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全日制学校就读满半年、在旅馆业居住满半年等证明材料。

受理机构:流动人口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户政窗口申办,也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申办。

办理流程及时限:本市各公共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受理,或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江门公安“邑微警”公众号进行申办。经工作人员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制证,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说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首次申请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如需咨询更多信息,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户政中队(电话:0750-8881644)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