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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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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工伤医疗待遇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盖有单位公章);

  (二)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加盖医疗机构财务专用章);

  (三)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章);

  (四)病历或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医技类费用(如CR、DR、CT、MRI等)报告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

  (七)异地就医需提供《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八)经核定同意到我市以外地区就医的公共交通工具、食宿费用的有效发票或票据(原件);

  (九)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事地点: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893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