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或单位委托保管档案,可到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2号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1.存档(经办)人员向拟接收档案单位提交申请材料;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3.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4.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5.拟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档案;6.符合要求的,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7.工作人员在原存档单位开具的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上盖章退回;8.为存档(经办)人员开具存档证明。咨询电话:0750-8933120。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