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领卡后应到该卡所属的代理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并进行密码重置。激活手续包括金融账户激活和社保账户激活,两者均可于银行柜台办理,也可以在银行柜台先办理金融账户激活后,自行到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办理社保账户激活。持卡人未满16周岁的,如有实际需求,应当由法定监护人代办金融功能的激活手续。特殊情况(如高龄、疾病、行动不便等)不能委托代理人激活社会保障卡,也无法定监护人代办的,由属地代理银行协助办理。
现阶段,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将于社保卡激活后的次月起统一发放到社保卡中。其他社保待遇的发放暂按原来方式执行,逐步纳入社保卡待遇发放的方案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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