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如公司不按劳动法要求给予法定产假,员工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市民认为该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市民可带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等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750-8933155;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水围新村8座138号)登记投诉。 如市民认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市民可向我局劳动争议仲裁委(联系电话:0750-8933150;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水围新村8座138号)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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