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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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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