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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建设项目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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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规定的项目,应当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同属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的优先次序为: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型排放标准、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同属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的优先次序为:流域(海域)或者区域型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