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到所属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鹤山市林业局营林科技股领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如实填写,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交我局工作人员进行申请。如非本人申请办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受理后,我局会在5个工作日内派工作人员到生产场地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办理条件的,签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包括: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3.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4.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咨询电话:88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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