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价[2006]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市大宗垃圾清运费计量标准如下:
(一)每桶每月200元,每月30桶垃圾;
(二)垃圾多功能车:按每立方米30元收取(以垃圾箱的实际容积计算);
(三)垃圾压缩车:
1、5吨车:400元/车(可装60桶);
2、8吨车:533元/车(可装80桶)。
(四)垃圾吊桶车:300元/车(可装45桶)。
以上清运费不包含垃圾处理费,垃圾桶或箱要统一规格,由环卫所统一购买或有偿提供。
该标准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
相关稿件:
根据鹤价[2006]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市大宗垃圾清运费计量标准如下:
(一)每桶每月200元,每月30桶垃圾;
(二)垃圾多功能车:按每立方米30元收取(以垃圾箱的实际容积计算);
(三)垃圾压缩车:
1、5吨车:400元/车(可装60桶);
2、8吨车:533元/车(可装80桶)。
(四)垃圾吊桶车:300元/车(可装45桶)。
以上清运费不包含垃圾处理费,垃圾桶或箱要统一规格,由环卫所统一购买或有偿提供。
该标准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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