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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垃圾清运费的计量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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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价[2006]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市大宗垃圾清运费计量标准如下:

  (一)每桶每月200元,每月30桶垃圾;

  (二)垃圾多功能车:按每立方米30元收取(以垃圾箱的实际容积计算);

  (三)垃圾压缩车:

  1、5吨车:400元/车(可装60桶);

  2、8吨车:533元/车(可装80桶)。

  (四)垃圾吊桶车:300元/车(可装45桶)。

  以上清运费不包含垃圾处理费,垃圾桶或箱要统一规格,由环卫所统一购买或有偿提供。

  该标准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