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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卫生费收费标准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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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价[2000]31号和鹤价[2004]30号文的有关规定,城区居民住户卫生、垃圾收费标准如下:

  (一)卫生、垃圾清运费

  1、非物业小区:

  (1)沙坪镇城区居民住户由现行每月每户11元(包街道清扫、垃圾清运、化粪池吸粪和维修、每周清扫楼梯一次等);

  (2)城区内单位(含机关、门店、厂矿和私营企业、店档等)按临街正面长度计,由现行每月每米4元,二楼以上独立法人单位按50%计收;

  (3)粪池吸粪清渣费在吸粪车距离粪池6米内按80元/吨计收,超过6米或每增一条吸粪管加收20元。

  2、物业小区:

  物业小区住户管理的居民住户7元/月。

  (二)生活垃圾处理费

  1、城区居民住户(含出租屋):每户2元/月;

  2、城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铺(店):按原卫生清运费总额的20%计征;

  3、自行把垃圾运到处理填埋场:每吨30元

  4、大宗垃圾:按原卫生清运费总额的20%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