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一问一答
首次登记类
问题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地上建筑物首次登记?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
(1)授权委托书(我司现委托职员小明(身份证号码)申请办理地址的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务,其签署文件均以承认);
(2)不动产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3)总规图(复);
(4)规划报建图纸(平、立、剖);
(5)规划条件核实通知书;
(6)竣工备案表;
(7)不动产测量报告书、宗地图、权籍调查表;
(8)登记申请表(需在权利人签章处盖章);
(9)公安所编订的门牌材料;
(10)出售情况明细表(商品房类需提交);
(11)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备注复印件除外)所有复印件要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比对。
不可分割宗地上的新增房屋办理初始登记(如厂房)要将该宗地上的原不动产权证(或原房产证)要重新换发,若宗地及房屋存在抵押情况另提供不动产申请表(银行)双方同意换发证明、银行委托书。
二、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2:已取得《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地上建筑物首次登记?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
(1)土地使用证; (已办理的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本;
(3)门牌证明:(1)先去村委开门牌证明(2)再去镇邑门式出具公安门牌;
(4)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
(5)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许可证明(报建资料);
(6)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7)权籍调查成果;
(8)其他必要材料。
注:属委托代办的另提交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境外申请人的委托须经公证或认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免收登记费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转移登记类
问题1:个人如何办理(现售)增量房(一手)转移登记(已完税)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屋权属证明书);
(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契税完税凭证;
(6)其他必要材料。
(备注:一手合同由开发商在线上网签,经住建部门备案生成备案号后,推送备案信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系统平台)
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2:个人如何办理(现售)增量房(一手)转移登记(未完税)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税费缴纳及不动产登记
税费缴纳提交的材料:
(1)税费缴纳提交的材料;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其他必要材料。
(备注:一手合同由开发商在线上网签,经住建部门备案生成备案号后,推送备案信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系统平台,纳税人通过线上申请)
二、不动产登记提交的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屋权属证明书);
(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契税完税凭证;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3:个人如何办理(现售)增量房(一手)转移登记(已完税)(有银行按揭)
答:
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屋权属证明书);
(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契税完税凭证;
(6)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
(7)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8)抵押合同(简版);
(9)其他必要材料。
(备注:一手合同由开发商在线上网签,经住建部门备案生成备案号后,推送备案信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系统平台)
二、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4: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如何办理(一手)转移登记(已完税)(有银行按揭)
答:
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产权登记);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屋权属证明书);
(4)权利人为个人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即预告登记证明);
(5)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
(6)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7)权利人为抵押权人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即预告登记证明);
(8)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②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5:个人如何办理通过买卖方式购买的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
答:
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合同网签、税费缴纳及不动产登记
(一)住建网签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草拟合同;
(4)其他必要材料。
(二)税费缴纳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2)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3)户口本;
(4)婚姻证明;
(5)无法提供不动产原值凭证声明及承诺书;
(6)房屋发票税票;
(7)买卖双方身份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三)不动产登记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证明);
(5)已备案的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可调用的电子合同免提交);
(6)属国有资产转移:经各区政府或区财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同意书;
(7)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6:个人如何办理通过买卖方式购买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有银行按揭)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合同网签、税费缴纳及不动产登记
(一)住建网签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草拟合同;
(4)其他必要材料。
(二)税费缴纳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2)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3)户口本;
(4)婚姻证明;
(5)无法提供不动产原值凭证声明及承诺书;
(6)房屋发票税票;
(7)买卖双方身份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三)不动产登记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证明);
(5)已备案的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可调用的电子合同免提交);
(6)属国有资产转移:经各区政府或区财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同意书
(7)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
(8)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9)抵押合同(简版);
(10)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7:个人如何办理通过买卖方式购买的存量房(二手房)带抵押过户
答:
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合同网签、税费缴纳及不动产登记
(一)住建网签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草拟合同。
(二)税费缴纳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2)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3)户口本;
(4)婚姻证明;
(5)无法提供不动产原值凭证声明及承诺书;
(6)房屋发票税票;
(7)买卖双方身份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三)不动产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证明);
(5)已备案的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可调用的电子合同免提交);
(6)属国有资产转移:经各区政府或区财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同意书;
(7)其他必要材料。
(四)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交的材料:
转让双方的贷款银行为同一家银行间“二手房”带抵押过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
(2)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江门市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三方协议书;
(4)其他必要材料。
转让双方的贷款银行为不同一家银行间“二手房”带抵押过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
(2)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江门市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四方协议书;
(4)抵押合同(简版);
(5)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8:个人如何办理通过其它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税费缴纳及不动产登记
(一)税费缴纳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2)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3)户口本;
(4)婚姻证明;
(5)无法提供不动产原值凭证声明及承诺书;
(6)房屋发票税票;
(7)买卖双方身份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二)不动产登记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证明);
(5)转移登记原因材料(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6)属国有资产转移:经各区政府或区财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同意书(通过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除外);
(7)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②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9:人个如何办理通过其它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有银行按揭)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税费缴纳及不动产登记
(一)税费缴纳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2)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3)户口本;
(4)婚姻证明;
(5)无法提供不动产原值凭证声明及承诺书;
(6)房屋发票税票;
(7)买卖双方身份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二)不动产登记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证明);
(5)转移登记原因材料(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6)属国有资产转移:经各区政府或区财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同意书(通过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除外)
(6)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
(7)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8)抵押合同(简版);
(9)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②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10:如何办理通过其它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二手房)带抵押过户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完或免征税费及不动产登记
(一)个人税费缴纳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2)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3)户口本;
(4)婚姻证明;
(5)无法提供不动产原值凭证声明及承诺书;
(6)房屋发票税票;
(7)买卖双方身份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二)个人免税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2)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4)转移登记原因材料(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经公证的继承权取得材料、夫妻共有财产约定书等)
等)
(5)房屋发票税票;
(6)买卖双方身份证;
(7)其他必要材料。
(三)不动产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证明);
(5)转移登记原因材料(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经公证的继承权取得材料等);
(6)其他必要材料。
(四)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
(2)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抵押变更合同;
(4)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②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11:如何办理不动产继承权登记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受理窗口出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证明);
(5)继承(受遗赠)材料:死亡证明、遗嘱、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6)权籍调查成果(未换发不动产登记的平房、别墅、厂房提交);
(7)其他必要材料。
二、申办指引
1.出具继承权材料(可以到行政中心不动产继承法援服务窗口了解相关业务情况);
2.到测绘部门申请测绘(未换发不动产登记的平房、别墅、厂房);
3.到税局部门申请相关涉税事项证明;
4.在“江门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到C区不动产综合窗口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三、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五、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12:夫妻婚续存间共有财产约定后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受理窗口出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证明);
(5)结婚证书 (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6)其他必要材料。
二、申办指引
1.出具继承权材料(可以到行政中心不动产继承法援服务窗口了解相关业务情况);
2.到测绘部门申请测绘(未换发不动产登记的平房、别墅、厂房);
3.到税局部门申请相关涉税事项证明;
4.在“江门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到C区不动产综合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抵押登记类
问题1:如何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
(1)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如已核发预售许可证的,应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2)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人属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
(3)全体合伙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合伙企业)
(4)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抵押的材料【集体建设用地建筑物(非住宅)】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地考察证明(在建建筑物抵押)
5.合同材料:
(1)一般抵押权(主债权合同或者其它登记原因文件材料、抵押合同)
(2)最高额抵押(主债权合同、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它登记原因文件材料)
6.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未成年人房屋的抵押登记,其监护人还应提交经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小微企业免收。
2.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2:如何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抵押权变更证明文件:
(1)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变更或者名称变更文件;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
(3)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
5.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免收。
2.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问题3:如何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答: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1)关于解除抵押关系、注销抵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5.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即办件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免收。
2.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变更登记类
问题1: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答: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姓名或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等
(2)境外、港澳台地区管理门面出具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证明材料(需按司法部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证、核验与转递)
(3)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民政、人社部门等)核准名称变更登记的文件
(4)其批准和注册机构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按司法部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证与转递(港澳台、境外法人、其他组织)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同一权利人分割或合并及其他变更:
(1)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2)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3)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需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4)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土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5)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用途或国有建设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变更的批准文件
(6)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7)部分宗地灭失的材料
(8)有权机关出具的其他面积、界址变更的批准文件(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
(9)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文件
7.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① 申请人申请登记→②一窗受理(缴费)、审核、登簿→③领证\邮寄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标准和依据
1.登记费: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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