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鹤山沙坪街道楼冲沙涌村有一处老建筑,始建于明朝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距今已有近四百年历史,是该村集体祠堂,该祠堂曾于清朝年间进行修复,但因历经风雨侵蚀,年久失修,迫切需要进行重修重建。但由于历史原因,该建筑物所在地块并未取得合法的不动产权证,因此重修重建工作难以开展。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该情况后主动作为,马上到该祠堂所在地块进行调查核实,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原则,为其所在地块完善相关手续后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沙涌村集体收到该祠堂所在地块的“红本本”后,可按规定对该处老建筑进行重修重建,解开了村民们的“乡愁”,该村宗族传承下来的历史文化得以继续发扬。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近年来不断加强对我市的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对已建成的中小学、养老服务设施、宗教活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用地进行调查摸底,积极创造条件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推动我市“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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