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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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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3月1日下午开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已经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印章上“鹤山市国土资源局”字样,变成“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原盖有“鹤山市国土资源局”字样的不动产权证书依然有效,无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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