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按照原省国土资源厅《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方案(2018-2019年)》关于“全面推进压缩时限”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将进一步压缩补(换)、抵押类登记办结时限,具体为补(换)证登记自受理之时起2小时内办结、抵押类登记自受理之时起24小时内办结,从2018年11月12日起实施。
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相关稿件: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